校外計畫徵件
2020/10/15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110年度補助辦理之科技計畫,自即日起開始研提計畫說明書並至109年10月30日截止收件(農業計畫管理系統網址為https://project.coa.gov.tw),並請將計畫書資料以郵件(或電子郵件)寄送各計畫主辦專家。
二、 為使研究人員(專家學者)專心研發,達成預期研究績效,每位主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110年度計畫應避免超過2項。
三、 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
四、 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
2020/10/07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為拓展我國與拉丁美洲雙向藝文交流,深化對彼此文化、歷史、社會發展之認識,該部於106年起實施「辦理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迄已支持29項計畫,協助臺灣團隊與拉丁美洲各國的藝文夥伴展開對話與合作。
二、 110年度徵件作業自即日起至本(109)年11月18日開放線上申請,每案補助金額最高達新臺幣150萬元,歡迎有興趣之國內立案民間團體、法人、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學術機構踴躍報名。補助要點、申請表件及詳細公告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獎補助條款」專區(http://grants.moc.gov.tw/)查詢下載。
三、 如有相關事宜請洽該部黃湘頤小姐,電話:02-8512-6714、信箱:hsiang0819@moc.gov.tw。
2020/10/06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依據「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館為保存臺灣人權相關史料、文物及推廣人權教育活動,強化紀念場域永續經營,並協助各界進行人權及戰後威權統治時期相關研究、推廣及藝文創作等工作,特訂定「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期各界共同投入臺灣戰後威權統治時期人權相關議題研究及教育推廣工作。
三、 申請資格
(一)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
(二)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立案之非營利法人、團體或組織、經核准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
(三)國內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大專校院。
(四)個人(自然人)。
四、 補助範圍
(一)第一類:臺灣戰後威權統治時期人權相關議題之歷史調查、影像紀錄、研究及出版。
(二)第二類:臺灣戰後威權統治時期人權相關議題之文化、藝術創作(不限媒材及形式)及活動。
(三)第三類:臺灣戰後威權統治時期人權相關議題之教案研發、師資培訓、課程教學、教育推廣活動及國際交流
(四)第四類:其他與當代人權理念實踐相關議題之教育推廣活動。
五、 受理申請時間與方式
2020/10/06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漁業署110年度各細部/單一科技計畫之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請逕至漁業署網站(http://www.fa.gov.tw/cht/)下載),收件時間至109年10月15日。
三、 有意申請本署110年度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請於109年10月15日(星期四)前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coa.gov.tw/coa/index),於「研提系統」處以新增計畫形式進行計畫研提並於系統送出,以郵遞(郵戳為憑)或專人將計畫書書面資料10冊(以中文為原則)送達本署臺北辦公區企劃組研發科(1007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7樓)提出計畫申請(免備文)。
四、 本署科技計畫經費編列請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計畫研究期程除延續性計畫,原則自本署計畫核定月份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各計畫之預算額度將俟立法院審議結果予以調整,本署並得視計畫書之內容酌增減補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