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計畫徵件
2020/08/27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110年度中央及國立機關(構)暫行分級文物補助計畫」,於109年9月30日前檢附計畫書及相關
附件函送,有意請者,請於9月25前提送相關資料及事項處理單至研發處辦理。
二、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條、「文物普查列冊追蹤作業應注意事項」、「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D類一覽表古物補助規定辦理。
三、為輔助貴單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6條提報暫行分級古物予中央主管機關審查,以及有效管理維護暫行分級文物,本次受理申請補助項目如下:
(一)暫行分級文物緊急搶救保存事項。(資本門)
(二)數位化保存、複製計畫(圖書文獻類優先)。(資本門)
(三)暫行分級文物調查研究計畫。(經常門)
四、請貴單位評估需求就上項補助項目研提補助計畫,依申請文件格式撰擬(包括計畫封面、申請計畫摘要表、計畫書、經費表及相關文件等)一式10份,於本(109)年9月30日前函送本局申請,俾利辦理審查事宜。
五、檢附「文物普查列冊追蹤作業應注意事項」、「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D類一覽表、申請文件格式(包括計畫封面、申請計畫摘要表、計畫書、經費表等)等各1份。
2020/08/27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110年度第1梯次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院訪問研究」案,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15日止受理線上申請,有意提出者,請於109年10月20日前送研發處辦理發函事宜。
二、 旨揭來院訪問研究性質分以下兩種:(一)進行專題研究;(二)研發特定技術。期限為2個月至6個月,並得酌領研究獎勵金。本梯次受理申請來院訪問之期間為110年1月至12月。
三、 申請人須獲其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公假或寒暑假期間(非寒暑假期間或兼任行政工作者,請提送服務單位休假證明),前來本院從事短期訪問研究;如來訪期間因故離院,應向主管單位請假核備,本院得按比例扣除獎勵金。
四、 來訪研發成果之歸屬,應依本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五、 檢附本院「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院訪問研究作業要點」1份。請至中央研究院學術服務系統(網址:https//db3n2u.sinica.edu.tw/~textdb/program)線上填寫相關資料上傳後,列印1式3份,由服務機關備函逕洽本院各相關研究所、中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