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計畫徵件
2025/03/13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請於114年3月19日(三)至4月18日(五)期間完成線上申請(網址:http://stem.nycu.edu.tw),以校為單位統一函送計畫書(計畫主持人應簽名或蓋章)及相關文件紙本一式1份報部憑辦,逾時提出、資料不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均不受理。
二、倘有疑問,請洽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張世明專員或彭冠婷專員,電話:02-2570-0202#322、#323,電子信箱:stem@nycu.edu.tw。
2025/03/05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依據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公開徵求計畫研究重點詳如附件,擬申請計畫之研究人員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網址:https://project.moa.gov.tw)撰擬計畫說明書,並於本年3月11日前將計畫說明書紙本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計畫主辦單位(註明收件之主辦專家),逾期不予受理,前述資訊同步公告於本部官網(首頁>最新消息)。
三、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
四、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相關表件業置於本部官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網址: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09233);若補助計畫成立,將依法主動公開前開揭露表件,以供公眾線上查詢,併請注意。
2025/03/03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推展家庭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二、計畫結合「家庭教育」及「户外教育」為推動主軸,擇合宜且安全之户外場域,規劃辦理增進家人關係之課程與活動,鏈結社區資源,增進親子共同成長,以促進與社區之良好互動及共同發展。
三'本案活動型態包括「場館體驗」、「社區走讀」、「自然探索」三種,每一申請對象以申請2案為限,或可同一計畫辦理多梯次相同活動行程(至多2個梯次),並納入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經濟、身心、文化或族群處於需要協助),活動行程中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時數應至少達整體活動之三分之一,以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2條為實施範圍,並應運用家庭教育資源網中教材作為課程規劃內容(網址:https:/familyedu.moe.gov.tw)。
四、於申請期程內提交「家庭教育連結戶外教育親子共學推廣計畫」申請表及經費申請表計畫等申請文件資料一式7份到部(含附件),本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請至本部家庭教育網公告事項下載。
五、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又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2025/02/26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新住民事務諮詢委員會第9屆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提供本市新住民更多元友善照顧服務,本市新住民事務辦公室今(114)年4月至11月將進行「臺北市新住民友善照顧服務政策研究」,以了解近20年臺北市新住民生活需求差異及變化,包含新住民性別分析、新住民中高齡健康及家庭照護需求、新住民子女就學、就(創)業需求等,進行新住民及專家學者意見收集暨我國與國外移民政策比較建議與方案制定。
三、委託研究採評審後擇優進行委託。相關資料已公布在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pis/)(標案案號:114305,截標日期:114年3月10日),歡迎鼓勵所屬踴躍參與投標,並留意公告資訊。
四、本案相關疑問,歡迎來電詢問(臺北市新住民事務辦公室:02-2720-8889 分機 2542 曾心慧聘用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