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111年度「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自即日至110年8月19日前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一、 本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11年8月1日起,期間以6個月至2年為限。
二、 被推薦人於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請本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
三、 辦理申請時,請貴機構被推薦人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之「人社學者國內訪問研究」系統,輸入並傳送申請文件。
四、 請推薦機構使用本部「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管理作業」系統,點選「專題研究計畫線上彙整/人社學者國內訪問研究類」,製作列印申請名冊,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五、 有關本部補助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申請書及合約中須包括項目等相關資料,請至本部網站點選「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人文社會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並參考列印使用。
六、 本項國內訪問研究之簽約、撥款及經費結報相關事宜,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經費如有結餘,應全數繳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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