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校外計畫徵件
2020/02/05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為鼓勵臺法兩國團隊進行優質研究,旨揭計畫之作業時程及相關規定如下: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符合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通過ANR第一階段申請者。
(二)計畫執行期程:自2021年1月1日開始,期程得為24、36或48個月,需與法方之執行期限相同。
(三)本案徵求公告詳如附件,臺法雙方申請人須各依本部及ANR之規定申辦。
二、 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計畫內容,若有疑問請洽本部科國司李佩育科長,電話:02-2737-7810。
(二)有關系統操作,若有問題請洽本部資訊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7591、7592,0800-212-058。
三、 有關本案之相關資訊,請至本部網站計畫徵求專區下載: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rfpList。
2020/02/04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依據海洋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申請補助相關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非在職專班之碩士班或博士班在學研究生,並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推薦者。
(二)補助原則: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1件計畫為限,每案之申請金額不得逾新臺幣10萬元。
(三)補助項目:符合海洋委員會109年度補(捐)助海洋研究活動重點議題相關範疇者,優先核予補助。
(四)申請程序:本校已研究發展處為統一收件窗口,請申請補助者提交:申請書、研究計畫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其他相關文件,於109年2月27日前送交研發處,研發處彙整成申請總表於3月6日前函送海洋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補助案件無論核准與否,所送申請文件概不發還。 (研發處聯絡人-黃小姐校內分機3008)
(五)執行期程:自簽約日起開始執行,申請者應陸續提交期中報告、期末報告及全案成果報告,並於本年12月5日前完成核銷作業。
2020/02/04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終身教育司張慧敏小姐(電話:02-77365686)。
2020/02/03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文化部為鼓勵投入本土語言及臺灣手語之創作及應用,促進我國多元語言永續發展,活絡我國豐富之語言多樣性,爰訂定旨揭補助作業要點。
二、 申請者資格:
(一)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二)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或團體。
(三)公、私立學校。
(四)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三、 補助內容:以本土語言或臺灣手語,進行具文化內容之創作、製作、翻譯、配音、改編或多元科技應用,並以紙本、影視音、數位等任一形式出版、發行或公開播送、傳輸及上映。
四、 補助經費: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80萬元。
五、 受理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應自即日起至109年2月17日止,備妥計畫書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進行線上報名(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另檢具申請表(線上報名完成後下載列印申請表並加蓋單位章戳)及計畫書一份掛號寄送文化部,以郵戳為憑。親送者應於文化部上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送達,並以文化部收文單位所載日期為準。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