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校外計畫徵件
2024/06/12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多元、完善且有效營運的核心設施為支持尖端科技研發之關鍵要件,因此本院積極建置具國際水準之全院性核心設施,如冷凍電子顯微鏡、新世代基因體定序、蛋白質體質譜分析、代謝質體質譜分析、生物物理分析、核磁共振分析、大數據分析與科學計算及醣科學分析等核心設施。
二、自113年6月起,為鼓勵全國學研界使用本院貴重儀器,或需有高階技術人員操作、維護之尖端技術平台,並將前述核心設施對全國學研界服務收費標準一致化,以落實研究資源共享,提升全國整體學術研究水準。
三、隨函檢附中英文設施簡介電子檔各1份(附件1、2),已置於本院網頁(網址:www.sinica.edu.tw)之「首頁>學術研究>核心設施」項下,請自行下載參閱,詳細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請洽各核心設施業務聯絡人或洽本案承辦人林建城先生,電話:(02)2789-9649,Email: daais2017@gate.sinica.edu.tw。
2024/06/12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依據農業部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署113年度第二階段(第2次公告)補助農業科技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三、
1. 各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請逕至本署網站(https://www.fa.gov.tw/)下載。
2. 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moa.gov.tw/),於「研提系統」以新增計畫形式完成計畫研提。
3. 為利後續管考及績效展現,計畫申請需將「113年度漁業署科技計畫查核量化指標表」以附加檔案方式上傳。
4. 為響應環保減少用紙,請於系統研提計畫書並完成送出即可,送出時間至113年6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截止(以系統送出時間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四、 本署科技計畫經費編列請依據「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計畫研究期程原則自本署計畫核定月份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各計畫之預算額度詳如一覽表。
2024/06/04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為推動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研究人才向下扎根,茲依據本部補助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實施要點(附件1),訂定「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甄選簡章」(附件2),透過選送優秀學生赴國際知名大學進修,增進參與國際學術社群之機會,拓展全球視野,增進學術研究生涯之發展,並深耕與臺灣文化社會相關之研究,以提升未來國際競爭優勢及特色。
二、本案申請時間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相關資訊及表件可至網站(網址:https://youconf.at/bunban)及臉書粉絲專頁(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twbunban)查詢。有意願之學生,請於規定期限內,依甄選簡章之規定完成線上申請及資料繳交作業。
三、為配合本計畫之推動,將擇期辦理返國學生成果發表暨年度徵件說明會,歡迎各大學校院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詳細資訊請至前開網站查詢及辦理線上報名。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辦公室陳盈安專任助理(聯絡電話:02-2652-5103)。
2024/05/31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113年5月24日發社字第1131301360號函辦理。
二、為保障有關身心障礙者之相關研究計畫及訓練計畫等,在邀請障礙者參與研究或協助授課時,常有編列支持服務經費有無或不一之差異,爰請瞭解現行相關規定以提供障礙者參與政府委託研究計畫所需支持服務經費編列之適用作法。
三、旨揭事項相關規範及實務作法說明如下:
四、
1.經費編列規範:
i.行政院業訂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及政策類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原則及基準」,如因身心障礙者參與相關委託研究計畫而需編列支持性經費,除依該基準所列項目辦理外,得依第7項「其他經費」規定,依研究計畫設計需求及相關主、會計規定,於計畫書列明支用項目方式予以編列。
ii.如需更具體或細項之規範,得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要點」第4點,於委託研究計畫作業規定予以明定。
2.經費編列實務作法:
i.有關身心障礙者需求,可參考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彙編之《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及《認識身心障礙者特質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