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2024/07/18分類:國科會
一、補助對象: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約用之博士生兼任人員,且未於其他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者。
二、補助方式:
(一)國科會補助執行起日為113年8月1日(含)以後之計畫,已依申請書審查結果於經費核定清單內主動增核博士生兼任人員費用每名每月新臺幣10,000元,並停止受理後續相關增核申請案:
1、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規定,學生兼任人員每月均應至少支給新臺幣6,000元;領有本增核措施費用之博士生兼任人員,每月支領總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16,000元。
2、本增核經費專款專用,僅得由博士生兼任人員支領且不得流用為其他用途,如有餘款應全數繳回。
(二)國科會補助執行起日為113年7月31日(含)以前之計畫,仍得續依國科會112年9月18日科會綜字第1120061449號函,自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內點選執行中計畫,於計畫變更項目下「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申請追加經費,惟增核月份不再追溯,以申請當月起計。
三、計畫執行過程仍得視實際需求,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七點第二款規定敘明理由及檢具相關資料,向國科會提出經費追加,經審查後核給費用。
2024/07/18分類:國科會
一、為吸引更多傑出科研人才投入長期性、前瞻性研究,國科會調整下列計畫研究主持費核給標準:
(一)專題研究計畫:由每月新臺幣15,000元調高至20,000元。
(二)特約研究計畫:由每月新臺幣30,000元調高至40,000元。
二、113年8月1日以後執行之計畫按上開標準已主動增(補)核,請依經費核定清單所列標準按月核發。
2024/07/18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本案即日起公告於本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徵求至113年9月6日止。
2024/07/11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為提供市民良好就醫環境及醫療品質,本局所屬「高雄市立大同醫院」依據高雄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3條及醫療法第77條規定辦理,採醫療服務合作案方式,提供優質醫療保健照護服務及拓展衛生公共政策,促進市民健康福祉。
二、本案醫療服務合作計畫書、醫療服務合作契約書、徵選須知、應繳交申請文件等相關資料,已公告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https://health.kcg.gov.tw),各單位可至本局網站下載查閱。
三、有意願參與本合作案並具申請資格者,請備妥徵求文件正式函發至本局,並於113年7月25日17時止前,以郵遞或親送方式寄(送)達本局醫管中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4樓),逾期寄(送)達者無效(以實際送達時間為憑,不以郵戳時間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