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2021/03/29分類:國科會
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修正後條文如下:
十、 申請機構應依 本部 規定之期限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但 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
(一) 申請機構新聘任人員或現職人員,其資格符合規定,且從未申請 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 、 獲博士學位之日 或符合第三點計畫主持人資格之日 起三年內 提出。
(二) 曾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於外國任教或從事研究服務滿一年以上,受延聘歸國服務且返國服務後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 借調至政府機關之駐外單位任職人員,於歸建後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歸建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四) 借調至中央機關擔任政務首長及立法委員,得於歸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五)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計畫主持人,且無執行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檢附有效證明文件。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以申請ㄧ件為限;第五款每年得申請一件,於前一計畫執行期滿前三個月內,亦得提出申請。
前項各類申請案已進入實質審查程序後經申請機構撤回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本部本部規劃推動之任務或目標導向研究計畫,另依規定之申請期限辦理。規劃推動之任務或目標導向研究計畫,另依規定之申請期限辦理。
2021/03/26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依據「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辦理。
二、 110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申請,受理期程自110年4月15日至30日止,申請資料請以正式公函逕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專案管理團隊)彙辦,同時副本予本署存參。
三、 本案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hsinweichen@ntnu.edu.tw(陳助理,02-77493247),郵件主旨並請註明「校名(單位名)及姓名申請110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資料」,以利彙整及完備後續審查事宜。
四、 另,請於申請書內詳述申請著作對我國競技運動發展及奧、亞運動項目選手或教練競技實力提升之重要實務應用貢獻,近2年內已送審未達獎勵標準之作品,請勿重複送審。
五、 本案推動成效將由本署委辦之專案團隊籌辦研究成果分享會等事務,惠請核定獎勵之著作申請人預為因應,以落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之政策精神。
六、 隨文檢附「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格式供參。
2021/03/26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為提升個別領域大專校院學生以人工智慧技術解決所屬領域之問題,徵求具備個別領域專業之團隊,收集資料並取得授權,加以標註後,舉辦人工智慧競賽,並在賽後將資料整理,開放各界教學研究使用。
二、 計畫辦公室訂於本(110)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2點至4點於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第一會議室】(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辦理徵件說明會,歡迎有意推動本案者派員參加。並於3月28日前至報名網頁(https://reurl.cc/Q72vlo)報名。
三、 詳細資訊請參考AI CUP 計畫辦公室徵件說明網頁:https://reurl.cc/1g85pV。
四、 本計畫聯絡人:國立中央大學許嘉凌小姐,電話:03-4227151轉35323。
2021/03/24分類:國科會
修正後「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及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