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2014/12/10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依據本部補助大專校院安全衛生通識課程及教育訓練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案申請補助內容如下:
(一)本要點主要補助內容為加強推廣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知能,辦理安全衛生通識課程及教育訓練為主(請分開填寫表單申請)。
(二)申請對象:全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三)申請經費:
1、通識課程補助教學相關費用上限為新臺幣5萬元。
2、教育訓練最高以補助新臺幣25萬元為限。
3、本部補助經費為經常門(人事及業務費),學校配合款則無限定。
4、承上,其實際補助經費將視申請狀況酌予調整。
三、 補助期程:
(一)通識課程分別為103學年度第2學期及104學年度第1學期,每校每學年以申請1件為限,學生人數大於一萬人之學校可申請2件。
(二)教育訓練原則於104學年度開學期間(含暑假)辦理,並須開放外校學生參加。
四、 申請期間:自發文日起至104年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將計畫申請書1式7份寄至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3樓),環境及防災教育科-張先生收。
2014/12/06分類:國科會
一、有意申請之教師,請於104年1月15日17:00前完成線上申請。
二、各教師完成線上申請後,通知系所秘書線上確認,並彙整申請名冊由主管蓋章後,於104年1月16日前交送研究與倫理推動中心彙整。
2014/12/03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為鼓勵民間團體及學校,積極參與辦理環境教育相關活動及計畫,廣布環保知能,藉以提昇國民環保行動力,公開徵求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學校辦理符合本計畫所列徵求之內容。
二、 本公開徵求案計畫請自行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epa.gov.tw/最新消息)或本署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下載專區/環境教育基金補助計畫申請(http://eeis.epa.gov.tw/front/DlZone.aspx)下載。
三、 有意願者請於103年12月31日前函送(以本署收文日為準)本公開徵求案計畫第七點所列之應附資料,以利申請補(捐)助。
2014/12/02分類:國科會
一、計畫主持人,除須符合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之非退休人員外,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
(一)累獲科技部傑出研究獎三次且獎勵期間期滿。
(二)累獲本科技部傑出研究獎三次且於第三次獎勵期間最後一年內。
二、請申請人由科技部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進入製作申請書,並請於103年12月31日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逾時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再做任何異動。
三、各系所單位請於教師完成線上申請後,線上確認並彙整申請名冊由單位主管蓋章後,於104年1月5日中午前交送院彙整。
四、請院方彙整系上所有申請案,並填具統計表(請至研發處研究與倫理推動中心-科技部下載)呈主管簽核後,於104年1月5日下班前送研發處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