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校外計畫徵件
2023/12/26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為鼓勵語言學、應用語言學、語言教學、語言測驗相關研究,特自民國108年起提供語言教學實踐與研究計畫補助。
二、本專案提供以下兩類補助方式:
(一)、一般研究計畫:適用國內各級學校現職本國籍專任或約聘教師、以及國內本國籍之在學大學、碩、博士生,由個人提出申請。
(二)、雙邊合作型計畫:適用國內外教育或研究機構,由計畫主持人以機構名義提案,依據作業要點所列之研究主題,申請與本中心共同合作研究。
三、專案採線上申請,作業要點及線上申請表單請參閱:https://www.lttc.ntu.edu.tw/tw/Teaching_and_Research_Grants
四、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截止日期為113年5月16日。
2023/12/26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113年度第一階段補助農業科技計畫(第二次公告徵求)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本次公告分為農科及前瞻,各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請逕至本署網站(https://www.fa.gov.tw/cht/)下載。
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moa.gov.tw/),於「研提系統」以新增計畫形式完成計畫研提。
為利後續管考及績效展現,計畫申請需將「113年度漁業署科技計畫查核量化指標表」以附加檔案方式上傳。
為提升計畫研提品質,特編列計畫說明書研提作業及經費編列常見錯誤態樣及不予審查情況,請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參考。
為響應環保減少用紙,請於系統研提計畫書並完成送出即可,送出時間至113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
二、科技計畫經費編列請依據「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計畫研究期程原則自本署計畫核定月份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各計畫之預算額度詳如一覽表。
2023/12/22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鼓勵國內學者專家赴海外就本部關注之外交議題進行研究,以強化我與國際學界之交流,本部依據「外交部安排學者專家出國進行學術外交實施要點」(如附件1)辦理旨案。
二、駐點計畫說明:
研究議題:申請人應就本部113年「駐點計畫」研究主題及子題(如附件2)所列「我國對外關係」、「印太戰略」、「美中競逐」、「中國對外關係」、「全球及區域經濟」、「歐洲國家對外關係」及「其他」等7項主題所列子題擇一提報研究計畫;申請人可微幅調整研究子題,惟請事前洽繫本部確認所提符合本部業務需求,以免申請案屆時未予納審。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
目前任職於國內大學院校或學術機構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同級別之研究人員,或具博士學位之博士後研究人員;
外語溝通能力及社交能力強,且具學術發展潛力;
相關研究題目未同時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單位經費補助者。
申請所需文件:
親簽之申請表(如附件3);
中英文簡歷及推薦信;
研究計畫(內容包括研究主題及子題、駐點研究機構名稱、駐點研究期間、研究方法、訪談對象、研究進度規畫及預期目標等);
研究議題之相關著作(條列清單及摘要);
2023/12/22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本獎項分為數理科學、生命科學、人文及社會科學三組,每組每年設獎額至多3名;必要時得增列跨領域科學之獎額1名。得獎人可獲頒獎金及研究獎助費各新臺幣30萬元、獎牌一面。
二、本獎項申請人資格及申請事宜,說明如下:
(一)、申請人資格:須於國內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獲得博士學位,並具備下列條件:
自擔任專任助研究員、助理教授、或相當職級未滿8年(即於104年8月1日後首次到職始符資格)。但於此期間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依每一出生數再延長2年。
於國內學術研究機構、或公私立大學院校有專任職務者(不含博士後研究人員)。
(二)、申請事宜:
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
申請需檢附文件:
5年內在國內任職期間發表之代表著作至多3篇,不含學位論文,不以中文為限。若代表著作為學位論文擴充或修改後發表之著作,申請者須提供說明。
5年內研究出版品目錄。
推薦函2封。
非本院人員需提供現職所屬機關之服務證明文件及博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