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2012/11/07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1.本案計畫申請包括線上申請、紙本申請書寄送及申請書電子檔上傳等3項作業,申請期限至本(101)年12月7日止,紙本申請書1式1份,請逕送70101臺南市大學路1號國立成功大學資工系「資訊軟體人才培育計畫推動中心」劉育均小姐收。計畫查詢電話:(06)2757575轉61661。2.配合本計畫之推動,本部訂於本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及16日(星期五)下午,分別於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及國立成功大學召開計畫申請說明會,敬請轉知相關系所教師報名參加。
2012/11/06分類:國科會
本案修訂重點如下:
(一)增列專書寫作計畫未獲核定補助者,得依規定提出申覆(修正規定第九點)。
(二)調整專書寫作計畫執行期限為至多三年(修正規定第十一點)。
(三)申請人曾執行本會專書寫作計畫者,應說明該專書之出版情況。申請人前有專書寫作計畫執行中或已逾執行期限,而尚未出版者,不得另行申請新年度專書寫作計畫(修正規定第五點)。
(四)專書寫作計畫成果需繳交精簡報告(供外界查詢)與完整報告(供內部審查)二種,該專書需經出版社審查通過出版後,始得申請下一件專書寫作計畫(修正規定第十四點、第十五點)。
(五)專書寫作計畫未繳交成果報告及未出版之相關罰則(修正規定第十五點)。
2012/11/06分類:
教育部臺學審字第1010201839號函。
「研究用人體檢體採集與使用注意事項」第6點第3項及第4項「最近親屬範圍及先後順序」之規定,應依人體研究法第12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辦理。
2012/10/31分類:國科會
本案修訂重點如下:
(一)增列經典譯注計畫未獲補助者得申覆之條文(修正規定第九點)。
(二)經典譯注語文著作向原典徵求中文正(繁)體字版出版之授權範圍由台灣擴及全球出版(修正規定第十點)。
(三)增加經典譯注計畫執行期限為至多三年(修正規定第十二點)。
(四)增訂需取得原著作授權之作業流程與計畫主持人對授權時間點之選擇及權責(修正規定第十點)。
(五)經典譯注計畫成果需繳交精簡報告(供外界查詢)與完整報告(供內部審查),經審查通過出版後,始得申請下一件經典譯注計畫(修正規定第五點、第十五點)。
(六)經典譯注未繳交成果報告及未出版等違約之相關罰則(修正規定第十五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