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2012/11/07分類:國科會
一、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
1.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業已修正,並自101年8月1日起實施,請確實依相關規定配合辦理。
2.請教師於提出申請前確認是否具計畫主持人資格(請參考作業要點第三條),其中退休之教師不具主持人資格,如將屆滿65歲或已滿65歲以上者,經學校獲准延長服務之計畫主持人如申請多年期研究計畫,申請時請檢附聘書或出具正式文件。
3.請申請之教師由國科會首頁研究人才個人網進入製作申請書,並請於102年1月2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逾時系統將自動關閉並無法再做任何異動。
4.各系所單位請於教師完成線上申請後,線上確認並彙整申請名冊由主管蓋章後,於102年1月3日下班前交送院彙整。
5.請院方彙整系上所有申請案,並填具統計表(請至研發處研究組下載)呈主管簽核後,於102年1月4日下班前送研究管理組彙整。
6.相關文件請連結國科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np.aspx?ctNode=1640&mp=1)
2012/11/07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1.本案計畫申請包括線上申請、紙本申請書寄送及申請書電子檔上傳等3項作業,申請期限至本(101)年12月7日止,紙本申請書1式1份,請逕送70101臺南市大學路1號國立成功大學資工系「資訊軟體人才培育計畫推動中心」劉育均小姐收。計畫查詢電話:(06)2757575轉61661。2.配合本計畫之推動,本部訂於本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及16日(星期五)下午,分別於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及國立成功大學召開計畫申請說明會,敬請轉知相關系所教師報名參加。
2012/11/06分類:國科會
本案修訂重點如下:
(一)增列專書寫作計畫未獲核定補助者,得依規定提出申覆(修正規定第九點)。
(二)調整專書寫作計畫執行期限為至多三年(修正規定第十一點)。
(三)申請人曾執行本會專書寫作計畫者,應說明該專書之出版情況。申請人前有專書寫作計畫執行中或已逾執行期限,而尚未出版者,不得另行申請新年度專書寫作計畫(修正規定第五點)。
(四)專書寫作計畫成果需繳交精簡報告(供外界查詢)與完整報告(供內部審查)二種,該專書需經出版社審查通過出版後,始得申請下一件專書寫作計畫(修正規定第十四點、第十五點)。
(五)專書寫作計畫未繳交成果報告及未出版之相關罰則(修正規定第十五點)。
2012/11/06分類:
教育部臺學審字第1010201839號函。
「研究用人體檢體採集與使用注意事項」第6點第3項及第4項「最近親屬範圍及先後順序」之規定,應依人體研究法第12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辦理。